职责
 
一、负责人事、劳资、文秘工作。
二、负责党务、纪检、监察工作。
三、负责共青团、妇女、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。
四、负责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、绩效计划总结、院发党发文件等文字材料的起草、核稿和上报等工作。
五、负责全院职工大会、院长办公会、院务会议、党员大会和支部会议等会务工作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六、协助院长督促检查各部门对上级机关的指示、决议、政策以及院长办公会议的落实情况,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、查办和催办工作。
七、负责单位机构设置、定编、定岗、定员工作;负责职工的考核、考察、选拔、干部任免等管理工作;办理职工的退休、退职、调出、调入的工作;办理聘用合同签订、解除及处理劳动纠纷等相关事宜。
八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、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等工作。
九、负责办理职工的工资调整、转正、定级工作;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工作;负责职工的医疗保险、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行政、支部和人事等印鉴及介绍信的管理等工作;负责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全院职工考勤工作,审批职工请、休假事宜。
十二、负责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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